代理商管理办法

  • 前言

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的行为,确保“社供酒”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办法。

  1. 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及产品销售工作,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1. 风险性原则

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1. 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各自区域内的产品销售工作,在各自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区域销售。

  1. 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对外市场批发价格统一,代理商可根据各自区域内的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促销政策。

  1. 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及销售完成量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利。

  1. 用心协助原则

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业务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用心配合解决。

  1. 诚信原则

双方务必诚实守信,绝不弄虚作假。

  1. 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管理制度规定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1. 双方共赢原则

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 长期性原则

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用心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 总则

为拓宽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规范公司产品销售代理事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适用范围

1、销售代理商是指按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代理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市场管理和市场服务的公司、个人及其他形式的组织机构;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产品的销售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及其他形式的销售合作伙伴的管理,包括:

(1)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2)非正式代理商,但实际上和公司构成销售合作关系的合作销售伙伴。

3、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销售行为是指代理商对其代理我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的行为。

  • 职责
  1. 与销售代理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其职责范围:

(1)总经理:负责批准销售代理商政策、审核批准公司的代理商和销售合作伙伴。

(2)评估部门:负责收集、审核代理商相关资质资料,评估代理商资格并出具评估意见,为总经理审批提供依据。

(3)业务部:制定公司销售代理政策,负责代理商的开发、审查和市场支持,并负责管理销售代理的相关事务。

五、代理商管理

1、代理商的管理职责部门为公司业务部。业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代理商管理事宜。与代理商相关的所有事务均属其管理范畴,至少应包括:

(1)代理政策的制定和发布;

(2)代理商开发;

(3)代理商资格审查;

(4)代理商市场活动信息收集;

(5)代理商利益协调;

(6)代理商授权手续办理;

(7)代理商支持。

2、代理商的资格取得

(1)代理商资格获取的条件,代理商资格的获得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需严格执行我公司的市场价格体系及区域划分的规定;

3)有一定的社会销售网络,并有销售类似产品的经验;

4)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很好的完成代理任务,信誉好;

5)在开拓市场的同时,能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我公司;

6)需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积极配合我公司开展的宣传促销活动;

7)正式代理商至少完成一个销售业绩。

(2)代理商资格获得的程序:

1)由申请单位向公司业务代表提出代理申请,并填写《代理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代理单位资质文件资料;

2)由公司业务代表填写《代理商审批表》,并填写意见;

3)将《代理商申请表》、《代理商审批表》及申请单位资质文件资料,一并提交公司评估部门,评估部门根据《代理商综合评估评分表》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并出具评估意见;

4)评估部门向公司总经理提交评估意见,总经理根据评估意见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单位的代理商资格申请;

5)申请通过后,发给申请单位由总经理签字认可的《代理授权书》一式两份,代理商签字认可后返回一份;

6)公司给代理商建立档案,至此,申请工作全部完成;

7)代理商资格获得批准后,业务部与代理商签署《社供酒销售代理协议》,代理商享受上述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规定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3、代理商资格的取消

(1)代理商资格取消的条件:

1)代理商自愿要求取消代理资格;

2)代理商丧失从事我公司产品销售的资格;

3)代理商在代理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协议规定;

4)代理商的行为严重损害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的利益;

5)未经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擅自将代理资格转移给第三方;

6)代理商销售业绩达不到基本要求。

  1. 代理商的权利

代理商享有《社供酒销售代理协议》所约定的所有权利,这些权利至少应包括如下资料:

  1. 按照相关约定行使市场开发的权利;
  2. 代理商在针对其所代理的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的产品所进行的广告、宣传促销等活动中能够使用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的标志;
  3. 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应对代理商市场开发给予给予必要的支持。
  1. 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承担《社供酒销售代理协议》所约定的所有义务,这些义务至少应包括如下资料:

  1. 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相关的代理合同、协议和约定;
  2. 根据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的要求制定市场开发计划;
  3. 对于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的价格策略和商务信息进行保密;
  4. 定期及时将市场拓展、客户交流等信息向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进行反馈,并配合贵州社供联合酒业有限公司做好市场调查、宣传促销等工作。
  1. 代理商享受的权利超过代理协议所约定的范围时,需经总经理批准。
  2. 代理商利益协调

公司是以产品质量和服务宗旨为赢得市场的先决条件。在退货、换货及市场调价时,公司的代理合作伙伴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权享受换货及市场调价补差。

(1)退货:公司提供的产品出现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时,给予无条件退货;

(2)换货:当市场出现滞销品时,公司允许代理商以滞销品更换同等价值的畅销品;

(3)调价补差:公司在做市场价格调整时,代理商可享受市场调价补差,补差范围:自调价之日起计,调价前30日内代理商从公司进货的库存产品。

六、其他

1、本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解释。

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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